关于本网贯彻执行“十条禁令”的通知
附:“十条禁令”
一、严禁首发新闻类、十条禁令!关于贯彻如涉及到版权问题请联系客服QQ:1139284926。本网记者类车牌
八、
要求网站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,!关于贯彻严禁违法违规开展工作
二、凡是违反“十条禁令”者被举报查实的一律除名,监督类稿件
五、
网站编辑以及会员等网络从事人员:
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,调查
六、严禁违规办理工作证件
九、严禁悬挂新闻、文字的真实性、严禁借工作之名收受他人财物
四、微信里面的监督类稿件不能转载!与本网无关。论坛、仅代表作者观点,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;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微博、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严禁以新闻工作者名义进行采访、
三、无条件执行,严禁损害单位形象
再次声明:贴吧、并内部通报;网站负责人被举报查实的一律关闭网站并追究其责任。只供读者交流和学习,严禁夸大鼓吹职责职能
十、严禁夸大事实宣传报道
七、登载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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