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责任编辑:席沛钊
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表示担忧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同时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对此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主动写下保证书,不轻信传言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
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临汾市人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36岁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经批评教育,到案后,
6月9日上午,为了吸引眼球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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